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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妇女健康要加大投入

发布时间:2010-08-05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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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湖南省湘乡市从去年开始,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决定在2009年~2011年3年内对全市已婚妇女进行一次

  湖南省湘乡市从去年开始,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列为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决定在2009年~2011年3年内对全市已婚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治。据统计2009年度全市应检24万人,实际检查8.2万人,普查率34.48%,查出患妇女病人数4.3万人,患病率52.4%。各乡镇卫生院都建立了妇女病普查普治疾病登记册,对查出的疾病进行及时的追踪随访,对降低农村妇科疾病发病率,提高早期诊断治疗率和治愈率,保障广大妇女健康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医药卫生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从此次普查结果,农村妇女52.4%的患病率可以看出,提高广大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任重道远。笔者认为,首先要加大投入,建立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区医疗卫生设施设备的投入力度,真正下大力气改善农村医疗条件。要重点加强农村、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尤其是妇幼医生的培养教育力度,城市的重点医院,上级的妇幼保健医院要坚持对口支援,培训农村、社区的妇幼医师,对农村、社区的妇幼医生要坚持严格的进修、培训制度,以提高他们的思想境界、职业道德和职业水平。

  其次,要完善“新农合”,解决“病有所医”问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破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大病无钱看难题的重要举措,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报销起点高、报销比例低等问题。这使得一些家庭经济较困难的农村妇女不愿参加普查,怕发现自己有病要住院治疗。因而,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提高政府配套基金保障,提高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同时,对部分特殊人员实施城镇医疗保险扩面。如失地农村妇女、进城务工农村妇女可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扩面范围,享受同城镇居民一样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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