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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农村家电市场 必先保护农村消费者

发布时间:2010-01-06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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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不久前,中消协公布了下乡家电的质量抽检情况,其中下乡家电12.6%的高维修率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尽管有中国家电协会对此数字表示了

    不久前,中消协公布了下乡家电的质量抽检情况,其中下乡家电12.6%的高维修率引起了舆论的一片哗然,尽管有中国家电协会对此数字表示了急迫的质疑,但中消协又再度确认了下乡家电的高返修率,而且这个数字和大多数读者对下乡家电的质量感觉也是基本吻合的。家电下乡这一政策制定的初衷本来是为农为企业,但在实行过程中却一直饱受只为企业不为农的诟病。笔者以为:家电下乡不是给企业提供了一个清理库存的机会,家电企业必须要向农村消费者提供适合农村使用环境、质量有保障的产品,并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作保障,才能让农村消费者用得放心,才能真正体现出家电下乡政策的惠农目标。

  12.6%的维修率是个什么概念?也就是每8件产品中就有1件出现过维修情况。据家电业业内人士称,家电业产品平均维修率一般不会超过1%,其中空调平均维修率为0.75%,冰箱为1.08%,洗衣机为0.59%。下乡家电何以会出现如此之高的维修率,许多读者都认为是家电企业借此在清理库存和次品,尽管相关协会和企业一直在喊冤,但下乡家电整体质量问题较多确实是一个不能回避的事实。多少年来,因为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供应城市的产品质量要普遍高于供应给农村的,甚至在某些阶段还出现过城里人不敢吃的就卖给农村人,城里人不敢用的也卖给农村人。家电下乡政策制定的第一出发点是惠农和拉动消费,第二才是为企业增加业绩和盈利,所以家电企业为农村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是责无旁贷的,同时也符合城乡一体化的大势所趋。

  要做好家电下乡工作还需要家电企业尽快完善在农村的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家电下乡销售快、售后服务跟进慢”是家电下乡的一个基本现状,也就是农民反映比较强烈的“价格并不低、可选品种少、领取补贴难、售后服务差”等问题。实事求是讲,这些年来家电企业在城市的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特别是在大中城市,消费者已经基本可以享受到便捷、快速、有效的售后服务。但农村的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就要相对滞后得多,一般能在中心乡镇有个售后服务点就很不错了,有些还仅仅是在县城有一家售后服务中心,农村的居住空间又远远大于城市,这种现状的售后服务网络对农民是何等的不方便相信读者都能想象得出来。据工信部数据,截至2009年10月底,我国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82.8万台,销售额508.4亿元,这个508.4亿元距离年初制定的1000亿元的目标还有很大一截距离,但要想让家电下乡的业绩做得更好,解决好下乡家电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怕是必须的。

  要做好家电下乡工作还需要引入淘汰机制。去年12月,国务院强调了要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这个继续实施的概念是若干年。目前家电下乡采取的是投标制,其实投标制的设置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关键是当时没有配套相应的淘汰和退出机制,这也就出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各领域中经常出现的终身制问题。在综合各方面反映之后,前不久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取消24个家电下乡中标项目中标资格通知》,通知称,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共有365家生产企业和362家销售企业中标,截至目前,有5个中标项目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19个中标项目因企业经营策略调整等原因主动放弃了中标资格,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取消24个家电下乡中标项目中标资格。同时财政部和商务部还联合下发了《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考核及管理办法》,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淘汰机制,生产企业所有中标产品自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生产,或6个月内没有实现销售,将被直接取消中标资格。此规定在打破家电下乡中标企业的终身制上确实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取消资格仅仅是因为没有生产和销售,而农村消费者最关心的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并没有成为取消中标的重要考核条件,这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遗憾,同时也是一个尚待引入考核之中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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