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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异地申请救济意义重大

发布时间:2010-01-14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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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年关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很快就要到了带上收入准备回家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农民工讨薪也会越来越多。日前,苏浙沪皖四地劳动监察

    年关将至,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很快就要到了带上收入准备回家的时候,随之而来的农民工讨薪也会越来越多。日前,苏浙沪皖四地劳动监察执法部门联合出台了《泛长三角地区劳动保障监察委托协查办法(试行)》,其中明确规定,凡户籍所在地是泛长三角区域内的劳动者,在本区域内任何一城市里,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情况,来不及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的,回户籍所在地后,在法定有效期内,可以通过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申请权益异地救济保护。据悉,今后安徽、江苏、浙江和上海四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形成一个快速协查机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查实违法行为的,应依法责令相关单位支付被克扣、拖欠的工资。笔者以为,农民工讨薪异地申请救济保护虽然只是泛长三角地区四省市间的一次合作,但其开了一个一体化角度解决农民工讨薪问题的先河,其改革方向的借鉴意义重大。

  农民工讨薪异地申请救济充分体现了政府保护和服务农民工的决心,也体现了以各地法制法律一体化联合去解决社会顽疾的发展方向。众所周知,在欠薪和讨薪的问题上,农民工事实上一直处于一个弱势的地位,这个弱势体现在这么几个方面:一是打工者与老板、企业的对比弱势。二是外地人和本地人、本地企业对比的弱势,因为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是在另外一个城市甚至另外一个省份去工作的。三是因为经济的相对弱势使得农民工维系很高的讨薪成本会很难,而以逸待劳躲来躲去的欠薪老板则几乎没有什么躲薪成本可言,特别是在眼下这种春节临近的日子,忙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归心似箭,而躲薪老板却早已不知去向,来年农民工到不到这个城市和这个企业打工还是个未知数,在这种情况下,让家乡的劳动保障部门来为农民工维护经济权益,可以说是送给农民工最好的一个政策“礼物”。同时,允许劳动保障部门来跨省执法和行政,也符合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大方向。

  农民工讨薪异地申请救济有利于欠薪老赖在更大范围内的曝光和公开,把欠薪老赖的生存空间降到最低,同时也就把农民工被欠薪的几率降到了最低。我们都知道,农民工高密度集中在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行业,绝大多数欠薪者并不是因为没有钱发给农民工,而是他们把欠薪当成了一种利益最大化的“经营”手段,甚至当成了一种行业潜规则,前些年这种行业潜规则在建筑领域经常会见到,大多数人不会陌生。据笔者了解,本次泛长三角地区在讨薪互认的同时,还通畅了共享“黑名单”的信息传播体系,并开始建立起了一套基本的欠薪防控制度。就是说,根据泛长三角三省一市监察机构建立的对区域内同一单位异地用工情况的通报制度,所涉企业欠薪后所面对的将不只是所在省内市场的禁入,只要他上了“黑名单”,当地省级媒体、省级信用网络要对其曝光,整个泛长三角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也都会知道,这样至少在该区域内他的生存能力会大大降低,农民工被欠薪的几率也会随之降低。

  农民工讨薪异地申请救济有助于形成保护农民工权益的“绿色通道”,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保护农民工权益的良性机制。“绿色通道”的概念相信许多读者都不会陌生,这个概念最早发源于农产品特别是鲜活农产品的长途运输。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菜车、瓜车、猪车在异地特别是异省通过时,不被相关部门乱罚款几乎会被认为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情,但在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建立和实践若干年以后的今天,不能说鲜活农产品的运输问题一点都不存在了,但问题在大大减少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近些年来,许多“三农”业内人士在不断呼吁建立解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绿色通道,但既然是通道就要打破地域的限制,就要不但要自扫门前雪,同时还要互扫门前雪,泛长三角地区讨薪互认无疑在这个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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