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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种兽用药物残留的危害

发布时间:2007-04-20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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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人们生活质理的提高,对自已的生存环境及饮食卫生要求也在提高。然而,环境和食品不断受到污染:农药在植物中的残留;工业废水污

  随着人们生活质理的提高,对自已的生存环境及饮食卫生要求也在提高。然而,环境和食品不断受到污染:农药在植物中的残留;工业废水污染物在水产品中的残留;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这些已严重危害人类健康。本方试就兽药在动物源性食品中的残留危害问题做一简介,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违禁药物和未被批准使用的药物及其危害

  这类药物如甾体激素,β-兴奋剂,甲状腺抑制剂,玉米赤霉醇和镇静药物等。

  1.1 盐酸克伦特罗(β-兴奋剂)。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作添加剂使用。但是,不法商人为了谋取暴利,在饲料中添加以促生长提高瘦肉率,在猪肝中残留为最,对人体的危害主要为扰括激素平衡,引起人体中毒。表现为必律失常、心慌、心悸、甲状腺机能亢进等症状。

  1.2 已烯雌酚。用于不明显发展,在养殖中具有通过蛋白质同化作用提高食欲的功效,被用来提高饲料转化率,促进畜畜禽生长。农业部已明确规定不允许使用,但目前较多水产养殖户用于鳝鱼养殖,其潜在危害是扰乱激素平衡,导致女童性早熟,男性女性化,诱发女性乳腺癌、卵巢癌等疾病。

  怀疑有“三致”作用的药物和人畜共用的抗菌药物及其危害

  所谓“三致”,即指:致癌、致畸、致突变。这类药物如磺胺类、硝基呋唑类、喹恶啉类、四环素类、氨基糖甙类和β-内酰胺类等。尤其是将该类药物作饲料添加剂使用,危害更大。

  2.1 呋喃唑酮。连续长期应用,能引起出血综合征。如不执行停药期的规定,在鸡肝、猪肝、鸡肉中有残留,其潜在危害是诱发基因变异和致癌性。

  2.2 磺胺类。其残留能破环人的造血系统,造成溶血性贫血症,粒血胞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等。在治疗奶牛乳房炎时如未执行弃乳期规定,过敏反应病人中,轻者引起皮肤瘙痒和荨麻症,重者引起血管性水肿,严重的过敏病人甚至出现死亡。

  2.3 喹乙醇。在饲料中添加饲料可促进畜禽生长。因其效果好,价格便宜,饲料厂普遍使用。饲料标签规定:宰前半月停止使用。其残留的潜在危害:它是一种基因毒剂,生殖腺诱变剂,有致突变、致畸和致癌性。

  2.4 氯霉素。其残留的潜在危害是氯霉素对骨髓造血机能有抑制用,可引起人的粒细胞缺乏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溶血性贫血,对人产生致死效应。

  其它 主要包括允许使用的兽药品种,但未遵守休药期规定。

  3.1 土霉素。如未执行停药期规定,残留使人体产生耐药性,影响抗生素对人体的治疗,并易产生人体过敏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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