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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至10月15日尿素出口执行旺季关税

发布时间:2010-09-15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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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据青岛日报报道 随着国内秋播用肥旺季的来临,海关将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对尿素出口执行旺季关税,在适用35%的暂定税率基础

  据青岛日报报道 随着国内秋播用肥旺季的来临,海关将于9月15日至10月15日期间对尿素出口执行旺季关税,在适用35%的暂定税率基础上增加75%的旺季特别关税,综合税率将达到110%。

  据了解,为平抑化肥价格,缓解国内春秋两季用肥紧张,海关总署发布的《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中规定,尿素、三元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磷酸二氢铵及磷酸二氢铵与磷酸氢二铵的混合物出口均适用淡旺季浮动税率,旺季出口在暂定税率上调的基础上增加特别关税,最高可比淡季出口高出103%。

  据青岛海关统计,今年前8个月山东口岸出口化肥179万吨,同比增长97.7%,其中出口尿素141.9万吨,增长1.3倍,占出口化肥总量的79.3%。尤其是进入7、8月份以来,随着尿素淡季税率执行,化肥企业突击出口,单月出口量分别达到25.2万吨、42.7万吨,同比分别增长38.4%、1.2倍。海关建议,化肥出口企业要合理把握出口节奏,充分利用国家关税政策,合理组织生产和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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