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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八条标准”创建优质鱼养殖基地

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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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nbspnbspnbspnbsp为推进品牌渔业建设,提升本地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淄博市制定八条标准创建优质鱼养殖基地。

&nbsp&nbsp&nbsp&nbsp为推进品牌渔业建设,提升本地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淄博市制定“八条标准”创建优质鱼养殖基地。&nbsp
&nbsp&nbsp&nbsp&nbsp一是环境。养殖场周边无废水、废气等“三废”污染,生产区域、办公区域清洁卫生;二是水质。水质符合《淡水渔业用水水质标准》,有县级以上水质检测部门出具的pH值、溶解氧、氨氮、重金属等主要指标合格的化验单;三是苗种。须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质量检测报告》;四是饲料。使用知名度高、管理规范的品牌厂家饲料,不得自配加工,不得另行添加各类饲料添加剂;五是药物。严格执行《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严禁以人用药物替代渔药,杜绝使用违禁药物;六是记录。近两年来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完整规范;七是标示。“质量控制标示牌”清晰醒目,违禁药物清单、产地环境要求、质量安全要求等健康养殖“明白纸”以及适合本单位的生产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措施张贴上墙;八是质检报告。有近两年来省、市抽检产品质量达标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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