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22726101

0755-82486034
时间:工作日9:00~18:00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行业标准
>人社部:18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幅度19.4%

人社部:18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平均幅度19.4%

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53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导读]  新华08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赵超、张晓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5日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

  新华08网北京10月25日电 (记者赵超、张晓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25日表示,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有18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9.4%。

  据介绍,目前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深圳的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北京的14元。另外,截至9月底,全国有20个省份发布2012年度工资指导线。

  尹成基表示,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继续做好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调控工作,以工资集体协商为重点内容,积极稳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同时,加快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制度,部署开展企业薪酬试调查工作。(完)

????(文章来源:新华08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热门资讯

热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