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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研究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03 阅读:(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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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7月19日,江苏省农机局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省辖市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


    7月19日,江苏省农机局在南京召开《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部分省辖市和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创建县农机主管部门领导、省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江苏省农机局纪检组长景启坚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江苏省农机局政策法规处详细介绍了《验收办法》讨论稿的起草背景、主要内容。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对考核验收的指标设定、分值权重、数据采集、统计口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讨论,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景启坚指出,对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进行考核验收是一项全面系统的工作,这不仅仅是对农机化发展结果的考量,更是了解农机化发展现状,跟踪农机化发展态势,掌握农机化发展规律,倾听农民机手呼声,破解农机化发展难题,推动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对江苏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全省各级农机部门要把考核验收工作建成农机化发展水平的观测站、农机化创新创优的实践点、农机化科学决策的咨询台以及农机化发展成就的检阅场。
    景启坚强调,做好考核验收工作,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作为重要抓手,对照验收指标,明确发展重点,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扬长避短,查漏补缺,切实发挥《验收办法》在农机科学发展中的引领和指导作用,把率先发展农业机械化工作抓紧抓好。二是数据采集上要全面准确。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各项指标的确定,既要体现对农机化发展水平和农机化工作的综合评价,又要充分考虑指标数据采集的可获得性和可靠性,确保《验收办法》的可操作性和反映内容的真实性。三是充实完善考核验收办法。对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进行考核验收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进一步修改讨论稿,做好实地验证,集思广益,充实完善《验收办法》,推动江苏省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考核验收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冬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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