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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业生产有"标准" 确保"从田间到餐桌"安全

发布时间:2006-08-23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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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华网天津频道 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22日电(记者张涛) 工业按照“标准”去生产,大家司空见惯,在天津,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也摆脱传统模式,严格

新华网天津频道
 
    新华网天津频道8月22日电(记者张涛) 工业按照“标准”去生产,大家司空见惯,在天津,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也摆脱传统模式,严格按照“标准”生产。 

    截至目前,天津已制定发布了农业地方标准179项,涉及粮食、肉禽蛋奶、蔬菜水果、水产品等约50多个主要品种,基本覆盖了全市各类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种植养殖技术、生产流程以及化肥农药使用等标准。

    “作为沿海都市型农业,过去靠天吃饭的传统模式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吴初介绍,根据沿海都市型农业产业特点,自2002年以来,天津已初步搭建起农业标准体系框架。

    目前,天津已组织实施国家标准907项,行业标准15944项,制定发布了地方标准179项,涵盖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包装、运输、贮藏、保鲜等农业生产环节。天津在全国率先制定的《蔬菜农药残留限量和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已被国家质检总局和农业部采用,成为全国标准。

    由于农业生产有“标准”可依,加快了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项目建设。目前已有包括无公害蔬菜、瘦肉型猪、玫瑰香葡萄、七里海河蟹等五批31个项目。记者了解到,汉沽玫瑰香葡萄在加工、鲜贮、营销、包装及运输等方面实行标准化,使得每亩单产提高13%,好果率提高14.1%,亩增效益875元,累计实现经济效益2.14亿元。

    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涉及千家万户,天津积极推行无公害认证工作。目前,已有203种种植业产品、92个畜产品、83个水产品通过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天津市连续4年安排专项资金对蔬菜产品、农业投入品(如农资、化肥等)、水产品、奶及奶制品等进行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规范和处罚。

    为了加强监督检查,形成完善的检测体系,提高检测水平,有关部门授权认可了9个市级农产品检验机构,并对质监系统内部的检验机构进行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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