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5-22726101

0755-82486034
时间:工作日9:00~18:00

当前位置:
首页>
资讯>
政策法规
>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发布时间:2006-12-19  作者:农业信息网 阅读:(227)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导读]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2005-03-09  本报讯 (记者 李佑民)3月4日下午,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指出,

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领导责任
  2005-03-09
  本报讯 (记者 李佑民)3月4日下午,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指出,要从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稳定农村社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高度,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更好成效。
  会议总结了自2003年以来,全省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就,要求各地必须保证这项工作只能加强,不可有松懈情绪,要把毒鼠强专项整治与高毒农药监管结合起来,进一步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会议指出,当前农资市场形势仍很严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这些无论对农业生产、市场秩序、企业的合法权益,都构成极大的侵害,必须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进行专项治理,务求年底取得明显实效。今年专项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从3月初到4月上旬,结合春耕生产,集中开展种子、肥料和苗木市场的专项整治,直到最后阶段的9月底到10月上旬,进行总结,同时上级主管部门要进行重点监督,做好跟踪查处工作。
  会议明确要求,对农资市场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要进行通报甚至曝光,对因监管不力、出现因假劣农资造成重大事故的地区,要追究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热门资讯

热门产品